1、在道路上跟车行驶时,跟车距离不是主要的,只须保持与前车相等的速度,即可防止发生追尾事故。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分析:跟车距离很重要,不同的道路对跟车距离要求是不一样的。假设你跟前车的的速度相等,但是距离是1米,是不可能刹得住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分析:酒后驾车扣12分,醉驾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考驾照。
3、机动车驶近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时,要如何保证安全?
A、快速通过
B、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
C、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D、随意通行
答案:C
分析:注意“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也就是说在此路段行驶时无法完全掌握路况,因此要减速慢行谨慎小心,同时鸣喇叭告知其他车辆。
4、驾驶人行车中意识到爆胎时,要轻踏制动踏板,缓慢减速停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分析:意识到爆胎,要紧握方向盘,掌握好方向,轻踩制动踏板,缓速减速停车。汽车爆胎重心会偏向爆胎的一侧,这时千万不能紧急制动,会造成侧翻。
5、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A、向左急转弯
B、向右急转弯
C、向右绕行
D、连续弯路
答案:B
分析:向右急转弯:向右急弯路标志,设在右急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
6、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不得有哪些危险行为?
A、提前减挡
B、空挡滑行
C、低挡行驶
D、制动减速
答案:B
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在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7、驾驶人有下列哪种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A、违反交通信号灯
B、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
C、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D、拨打、接听手机的
答案:B
分析:《公安部令第123号》附件2,机动车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
8、驾驶人记分没有达到满分,有罚款尚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条例》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9、驾驶机动车在下列哪种路段不得超车?
A、山区道路
B、城市高架路
C、城市快速路
D、窄桥、弯道
答案:D
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10、使用伪造、变造的行驶证一次记几分?
A、12分
B、6分
C、3分
D、2分
答案:A
分析:《公安部令第123号》附件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
11、夜间驾驶机动车在照明条件良好的路段可以不使用灯光。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分析:用近光灯不会照得对方看不见路,同时为了安全起见,开启近光灯能够让相互间清晰可见。因此本题错误。
1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驾驶人怎样处理?
A、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处15日以下拘留
C、终生禁驾
D、进行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
答案:D
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
13、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且逃逸的,处多少年有期徒刑?
A、7年以上
B、3年以下
C、3年以上7年以下
D、10年以上
答案:C
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4、驾驶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遇到前方车辆依次停车或缓慢行驶时怎么办?
A、从前车右侧路肩进入路口
B、从有空隙一侧进入路口
C、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路口
D、向左变道穿插进入路口
答案:C
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15、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A、事故多发路段
B、减速慢行
C、注意危险
D、拥堵路段
答案:C
分析:注意危险:用以促使车辆驾驶员谨慎慢行。
16、提供虚假材料申领驾驶证的申请人会承担下列哪种法律责任?
A、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B、取消申领驾驶证资格
C、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
D、2年内不能再次申领驾驶证
答案:C
分析:《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七十八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17、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和黄灯组成。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18、在雪天临时停车要开启前照灯和雾灯。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分析:雪天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用以提醒其他车辆注意。因此本题错误。
19、驾驶机动车上路前应当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性能。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雨天超车要开启前照灯,连续鸣喇叭迅速超越。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分析:这种天气里面能见度低,车辆应该慢行,就算要超车,也不能连续鸣喇叭,而且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超车。所以此题的关键在“迅速”两字。 因此本题错误。
21、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看清题目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不是先死亡再逃逸的,所以应该是7年以上。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2、雾天公路行车可多使用喇叭引起对向注意;听到对向机动车鸣喇叭,也要鸣喇叭回应。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分析:雾天视野不好,看不清楚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声音来判断其他车辆的位置。因此雾天比较多用喇叭来“交流”,当听到其他车辆鸣喇叭时,也该告知对方自己所在的位置,避免因看不清发生事故。 所以这题是对的。
23、驾驶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先撤离现场。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4、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5、对有使用伪造或变造检验合格标志嫌疑的车辆,交通警察只进行罚款处罚。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